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方法如下:
1,進入防偽開票系統;
2.點擊“進入系統”,首先出現等待提示,然後彈出操作員登錄框;
3.選擇“操作員”,點擊“確認”,彈出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防偽開票子系統框架;
4.點擊“發票管理”;
5.再次點擊“發票閱讀”;
6.當出現讀入確認框時,點擊“確認”;
7.填寫完表格後點擊標題欄上的“打印”,彈出“發票打印”框後點擊框上的“打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第五條國務院稅務機關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地方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稅收征收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征管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按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和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第六條國家有計劃地為各級稅務機關配備現代信息技術,加強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和完善稅務機關與其他政府行政機關的信息共享系統。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