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徽是人民法院的專用徽章,是國家審判權的象征,是法官身份的象征,體現了法官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保障全社會公平正義的深刻喻義,體現了司法的公信力。2006 54 38+0 8月8日。
我司[2001]59號文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和裝備管理局關於專用法庭徽章佩戴位置及要求的通知》,對專用法庭徽章佩戴位置及相關事項進行了規定。
2065438+2003年10月25日,65438+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實施《人民法院著裝統壹管理辦法》,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管理和裝備管理通告》中關於專用法庭徽章佩戴位置和要求的相關規定不再執行。
法律標誌的意義
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標誌,也是法官的身份象征,體現了法官要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保障全社會公平正義的深刻比喻意義。
法徽佩戴不規範會嚴重影響法院制服的規範性和統壹性,不利於樹立法官的良好形象。2001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和裝備管理局關於專門法庭徽章佩戴位置和要求的通知》專門規定了專門法庭徽章的佩戴位置和要求。
壹.組成
法院的會徽是以壹顆五角星為基礎的。五角星中間是中央集權和正義的權杖,四周是拱形邊框。徽章中央是紅字“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代表著法院的身份和正義,權杖則代表著法律的權威。
權杖頂端有壹顆五角星,代表司法公正。在邊界的頂部,有五顆小星星,代表中國的五個民族家庭。框架內是法院的縮寫標誌和徽章的英文名稱,代表法院的專業化和國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