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壹個逐步完善和發展的過程。有四種紀念,包括紀念,請感到安全,感謝和祝賀。每壹個的格式都不壹樣。寫錯格式的會被視為欺騙君主,全家被判死刑,押赴刑場。在早期,大臣有話要對皇帝說。如果是朝廷公務,就叫題書;如果是私人的,那就叫劇本。
題書需要蓋章,奏書不需要蓋章,但是無論是題書還是奏書,我們都需要經過內閣,所有內閣大臣都需要先瀏覽壹遍再呈給皇帝。但是這樣的話,就有壹個問題,就是非常容易泄露,因為每壹張存折都經過了很多人的手。
後來,當張為宰相時,他改革了這壹制度。所有的劇本都是先提交給皇帝,然後皇帝批準了才分發。大臣再根據皇帝的朱批確定是否需要題書,後來發展到題書也換成了奏書。
這本書的玩法很復雜。首先,只有四品以上官職的人才有資格直接祭奠皇帝,但不是強制性的,也有壹定的彈性。很多大臣沒有資格直接上奏皇帝,要求皇帝特批。這些不合格的部長需要由上壹級合格的主管來扮演。其次,訴狀必須按照規定手寫。如果有的官員武功好,文筆差,也可以讓師傅替他們起草,然後官員抄寫,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