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車票火車票是乘客乘坐火車需出示的票據,主要由客票和附加票兩部分構成。客票部分為軟座、硬座。附加票部分為加快票、臥鋪票、軟臥票等;
2、如果妳是網上買票,那買票的軟件上有記錄,截圖打印出來給需要報銷的單位就可以作為憑證;如果是在火車站買的,可以去火車站查詢,然後辦理補票;跟公司協商,找個證明人;磁卡火車票較以前的紙質火車票最大的區別就是票面硬度較高,類似於地鐵車票。閃爍著銀色金屬光澤的磁卡車票,時下已經不僅僅局限於動車組使用。票面正面的印刷內容包括車次、座位號、票價等信息,還有動車組的圖案,背面則是關於乘坐火車的壹些相關須知。旅客丟失車票應另行購票。在列車上應自丟失站起(不能判明從列車始發站起)補收票價,核收手續費。旅客補票後又找到原票時,列車長應編制客運記錄交旅客,作為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還後補票價的依據。退票核收退票費。旅客發生車票誤購時,在發站應換發新票,在中途站、原票到站或列車內應收票價時,換發代用票,補收票價差額。應退還票價時,站、車應編制客運記錄交旅客,作為乘車至正當到站要求退還票價差額的憑證,並應以最方便的列車將旅客運送至正當到站,均不收取手續費或退票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式樣制作的專用發票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領購發票手續。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和領購方式,並在5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領購簿。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申報發票的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