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裏德曼認為,通過這壹政策,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時期內限制利率和失業率,結果是弊大於利,難以達到預期效果。例如,由於貨幣政策效果的“時滯”,政策執行者在擴大或收縮貨幣和信貸流量時難免會走得太遠,從而進壹步加劇經濟動蕩。以美國為例,雖然美聯儲體系在1966年初本應收緊貨幣政策,但突然剎車過猛,在1966年末又掉頭開始再次擴張,直到65437年的165438+10月,使得貨幣供應量長時間過快增長,造成了戰後的貨幣增長率。另壹個例子是,利用公開市場政策,通過購買債券過度擴大貨幣供應,以壓低利率弦來刺激投資。雖然這可以在壹段時間內奏效,但壹兩年後,那些推動利率串降低的因素就會逆轉,推動利率上升。因為用降低利率刺激投資後,人們的收入相應增加,這意味著對貨幣的需求增加,從而導致利率上升;同時,也可能造成物價上漲。當貸方預期價格上漲時,就有必要提高利率。這樣,通貨膨脹越多,利率越高;利率越高,越希望通過通貨膨脹來降低。這樣壹來,利率進入壹個忽高忽低的周期性調整過程,卻不利於經濟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