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刻公章要備案。 印章管理規定:任何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刻制單位印章,需辦理《刻章許可證》憑刻章許可證到經公安機關核定的刻章企業刻制印章。 刻章許可證到當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
法律依據:《印章刻制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公章的刻制)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需要刻制公章的,應當憑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安部門審批同意後,發給公章刻制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經營公章刻制業務的單位刻制。公安部門對刻制公章的審批,實行市和區、縣兩級管理,具體辦法由市公安局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