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寫數字是中國特有的數字書寫方式。用與數字發音相同的漢字來代替數字,以防止數字被篡改。據考證,大寫數字最早是武則天發明的,後經朱元璋改進。
資本化規則
壹、中文中金額數字以“元”為單位,在“元”後,應寫“整”(或“正”),在“角”後,可以不寫“整”(或“正”)。量在文字數字中有“分”,而“整”(或“正”)字不寫在“分”之後。
二、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標有“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有“分”,而“整”(或“正”)字樣不寫在“分”之後。
三、中文大寫金額數應標有“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應後跟“人民幣”字樣填寫,不能留空格。若大寫金額數前未印“人民幣”字樣,應加“人民幣”字樣。賬單和結算憑證的“大寫金額”欄不得預印“千、百、萬、千、百、萬、萬、元、角、分”固定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