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行為人非法買賣人民幣,影響人民幣正常流通,破壞人民幣聲譽,禁止人民幣在市場上非法交易和流通。
出售人民幣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數額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