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藝術是人類文化的組成部分;它是影響人類生活的創造性思維的壹個分支,是人類區別於壹般動物群落的基本標誌。帶有文化色彩的事物都與人類的創造性思維和實踐有關,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來理解:
壹個是行為的有效性,可以通過我們的行為實踐來實現。其中包括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比如魯班發明了鋸子,瓦特發明了蒸汽機,現代企業管理模式。
第二是觀念的有效性,即人們的生活方式可以通過改變觀念來影響。其中包括哲學、理論科學、美學等等。如我們祖先的易經,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萊辛的美學著作《拉奧孔》等等。
三是好惡的有效性,即可以通過改變“好惡”來影響人的行為。包括宗教,倫理等等。
第四,情緒效用,即能以某種形式影響人的情緒變化。也就是說,雖然我們的想法可能是異想天開,但只要能通過某種表達方式影響我們的情緒,就可以歸為藝術。如嫦娥奔月的神話,蒙娜麗莎的刻畫,藍色多瑙河的表現,欲望的表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