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和6月,著名畫家範曾與書畫收藏家郭慶祥之間發生了壹場名譽官司。6月,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法院認定,第壹被告郭慶祥在《文匯報》上發表的署名文章,對範曾的詩詞、繪畫、書法、繪畫方法、人格進行了貶損性的評論,構成對範曾名譽權的侵害;但《文匯報》對發表的文章未進行嚴格審查,存在壹定過失,但其行為不足以對範曾構成名譽侵權,故第二被告文慧新民聯合報業集團不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