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選擇地使用顏文字可能會侵犯他人的肖像權。我國法律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和婚姻自主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壹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8條* * *自然人依法享有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其肖像的權利。肖像是特定自然人通過圖像、雕塑、繪畫等在壹定載體上可以被識別的外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