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規則:
考生必須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不得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或發信號、夾帶、偷看、抄寫或故意讓他人抄寫、抄寫試題和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不得故意損壞或帶出考場。
不遵守考場規則、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違紀、作弊等行為的考生。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執行,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