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貪:求多;Get:獲取;累:滿足。當對財產的追求得不到滿足時。
【語】夢龍、蔡《東周史》:“民不憐;貪心。”
【讀音】德;不能念“děi”。
【辨析】貪婪;不會寫“窮”。
得寸進尺,貪心不足。
【反義詞】壹塵不染的滿足永遠是壹種快樂。
【用法】用作貶義詞。形容人的貪婪。壹般用作謂語和定語。
【結構】比較正式。
歧視~和“得寸進尺”都是不滿足的意思。~形容人極其貪婪;不滿意;更多的是指人的性格;“得寸進尺”就是逐漸挖掘;指人的貪婪行為。
[示例]
(1)他的脾氣;隨著年齡的增長;越來越糟了!
(2)統治階級~對窮人的剝削和壓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