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駕照不允許開軍車,軍隊駕照也不允許開地方車輛。
《中國人民解放軍保密條例》第142條規定,軍人必須遵守下列保密規定:
(壹)不該說的秘密。
(2)不要問不該知道的秘密。
(3)不要看不該看的秘密。
(4)私人通信中不涉及秘密。
(五)不使用非保密賬簿記錄秘密。
(6)不要在非保密的地方談論秘密。
(七)未經許可,不得記錄、復制、拍攝、摘抄、收集秘密。
(八)不向無關人員泄露秘密。
(九)不使用民用電話、普通電報或者普通郵局處理秘密事項。
(十)擅自秘密載體參觀公共場所或探親訪友。
《保密條例》是軍隊保密工作的基本依據。《保密條例》自1996年3月24日中央軍委頒布實施以來,對規範全體軍人保密行為、維護軍事秘密安全、保障軍事鬥爭準備和軍隊建設順利進行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軍事保密的形勢和客觀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國家和軍事保密的政策和制度有了新的進展,迫切需要對現行法規進行修訂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