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罪,是指違反國家槍支彈藥管理規定,私自攜帶、藏匿槍支彈藥,危害公眾安全的行為。
本罪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支的管理制度。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規定,私自攜帶或者藏匿槍支彈藥。該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主觀上是故意,即明知是槍支、彈藥而非法持有或者藏匿。
如果真的不知道是槍支或者彈藥而攜帶或者藏匿的,不構成本罪。沒有影響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