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舉報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的,經查證屬實,1支獎勵2萬元,2支獎勵4萬元,3支以上獎勵8萬元;舉報非法持有、私藏獵槍、射擊運動槍、自制火藥槍的,經查證屬實,1支獎勵1萬元,2支獎勵2萬元,3支以上的獎勵5萬元;舉報非法持有、私藏子彈的,經查證屬實,1發獎勵20元,50發以上的獎勵2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二十八條第壹款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