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剪切龍珠的視頻並上傳到今日頭條的行為不屬於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合理使用,而是侵犯了該視頻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第三,今日頭條作為網站平臺,壹般不對用戶上傳、剪切視頻負責,責任壹般由用戶自己承擔。
第四,著作權作為壹項民事權利,著作權人有權決定是否向侵權人索賠。這就是為什麽侵權很多,著作權人卻沒有追究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