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私藏彈藥的刑事立案追訴標準:
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以上、氣槍鉛彈壹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二百發以上的;
非法持有、私藏彈藥罪是危害公***安全的犯罪,故立法上沒有規定數額、情節的限制。但依妳所述,只是私藏了幾發,屬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則不應認為是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二、應當予以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2條規定,公民非法攜帶、私藏槍支、彈藥,處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等進入公***場所或者公***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刑法關於私藏彈藥的處罰:
刑法第128條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