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士兵最想帶走的自然是子彈。槍是不允許帶走的。既然槍沒帶走,子彈總可以帶走吧?結果,子彈是不允許帶走的,因為為了避免傷害普通人,子彈是不允許帶走的,甚至連子彈殼都不允許帶走。
彈殼可以說是無害的吧?為什麽軍隊裏仍然不允許有子彈殼?看來子彈殼真的無害,但是別忘了子彈殼也是子彈的壹部分。如果有人想用彈殼裝彈,後果真的很嚴重。
而且子彈的制作過程也沒有想象中那麽復雜。子彈總是由四部分組成,即彈頭、彈殼、推進劑和底火。工藝都掌握了,很多普通人都能做出來。而且,以前很多獵人都可以用彈殼自己做子彈。因此,部隊不得不采取預防措施。
雖然軍人在軍營裏幾乎無時無刻不伴隨著子彈,子彈對軍人來說意義重大,但相比社會治安,禁止攜帶子彈殼也是軍隊負責任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