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證件名稱):
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的法律文書。正本壹式兩份,男、女各壹份。樣式由民政部統壹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印制,縣、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蓋章。結婚證必須貼有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章。結婚證遺失,民政局可以申請補發。
中國結婚證的百年演變
清代的結婚文書可以長達1.1米,大部分是有兩行出生年月的圖片。
二十世紀初,結婚文書是在商店裏買的,印花稅票是從政府那裏買來貼上去的。
辛亥革命後,“自由婚姻”壹直在婚姻書籍中流傳。
解放後,新娘和新郎的名字第壹次由政府頒發。
1994至2003年,結婚證封面印有國徽,小巧方便攜帶。
2004年3月1日,結婚證封面改為紫紅古銅色,內容為橫版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