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我國當時的政府頒布了《郵政儲蓄條例》,後來又頒布了《郵政總局管理郵政儲蓄章程》。同年7月,郵政總局成立了存款科,開始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漢口等11城市試行存款業務,並逐步發展到由各地郵政局辦理,存款業務只有壹種。1930成立郵政儲蓄銀行總局,新增定期儲蓄、支票活期儲蓄、郵票儲蓄。1931年6月29日,當時政府頒布的《郵政儲蓄法》將該業務定義為存折存款、支票存款、定期存款、轉賬存款。1944、10期間,中華郵政還發行了壹套Pu36郵政儲蓄地圖普通郵票,全套四枚,主圖為“郵政儲蓄所”和“將硬幣放入存錢罐”,生動體現了郵政儲蓄的特點。四枚郵票圖案相同,分別為藍綠色、綠色、棕色和深綠色。這套郵票的面值很高,分別是40元、50元、100元和200元,以滿足當時高昂的郵資需求。可以粘貼在信件、包裹等郵件上,也可以作為儲蓄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