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學校未盡到監護責任,造成孩子受傷,後續的醫療費用和賠償費用應由學校承擔。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的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責任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畢竟學校還是教書育人的地方。
受害學校負有未盡到教育管理義務的責任。學校盡到教育管理責任的,不承擔責任;沒有盡到教育和管理責任的,應當承擔責任。第三人造成傷害後果的,學校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