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舉證屬於訴訟證據中的書證,即以文字、數字或者圖形為主要形式,記錄有關案件事實內容或者信息的文件。
微信使用人身份的確認,主要有四個途徑:(1)對方當事人自認。(2)微信頭像或微信相冊照片的辨認。(3)網絡實名、電子數據發出人認證材料或機主的身份認證。(3)第三方機構即軟件供應商騰訊公司的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