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壹顆真子彈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是屬於情節比較輕的情形,對當事人可以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對於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場所或者公***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於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以上、氣槍鉛彈壹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二百發以上的;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炸彈、地雷、手雷等具有殺傷性彈藥壹枚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對於沒有火藥和子彈頭的子彈殼屬於壹次性用品,使用完畢後,不能再回收使用,可以買賣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