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分為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而收藏合同屬於無名合同中的壹種,即合同法裏沒有明確稱謂的合同。該合同屬於保管合同,也就是說,消費者購買了收藏品,與商家簽訂收藏合同,內容只能是商家代為保管,有保障收藏品安全的效力,不具備其它的法律效力。因為收藏品有三種可能:物權升值、物權貶值和物權保值,法律合同怎麽可能只保證物權升值?所以,從法律角度,告訴妳收藏合同保障收藏品升值的,絕對是在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