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不上繳國家相關文物收藏單位而據為己有的,則構成非法占有,必須依法返還。根據《文物保護法》規定,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壹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2、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的;
3、擅自將國有館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給非國有單位或者個人的;
4、將國家禁止出境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給外國人的;
5、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
6、走私文物的;
7、盜竊、哄搶、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國有文物的;
8、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