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考試是指壹些國家的高等學校的某些專業對應屆畢業生實施的結業考試。蘇聯規定由各高等學校按專業設立的國家考試委員會負責實施。考試科目壹般為4門,及格者獲所學專業的資格證書和畢業證書。
國家考試委員會由校內外學者、專家組成。設主席1人,由高等學校主管部門根據校長提議,從校外專家、學者中任命。德國規定,醫學、牙醫、藥學、法律、教育等專業的本科學生畢業時需接受此項考試,由國家主管部門指定考試科目,制定考試規則並任命考試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