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銷售摻假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都是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因此可以適用購買缺陷產品的賠償規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的賠償規則屬於欺詐行為。
2.其次,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最終,經營者明知是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嚴重健康損害的,受害人有權向經營者要求賠償,並獲得所受損失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上一篇:水草瑪瑙值錢嗎下一篇:豪雅是什麽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