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日网官网 - 盛世收藏 - 清朝二品官員朝服穿戴,及會典時所穿官服。

清朝二品官員朝服穿戴,及會典時所穿官服。

清時官員的服飾有嚴格的規定,依品質,數量,顏色的不同來區分官位的大小,是不許濫用的。服飾大致有下列五種:壹,頂戴,二,蟒袍,三,補服,四,腰帶,五,坐褥。

清代官服制度:清代文武百官品服有朝冠、吉服冠、朝服、補服、蟒袍等。品秩差別主要看冠服頂子、蟒袍以及補服的紋飾。朝冠頂珠見下表;吉服冠與朝冠大體相同,冠後插有翎枝,其制六品以下用藍翎,五品以上用花翎;百官蟒袍,壹品至三品繡五爪九蟒,四品至六品繡四爪八蟒,七品至九品繡四爪五蟒;補服,自親王以下皆有補服,其色石青,前後綴有補子,文禽武獸。貝子以上王親用圓形補子,其余用方補;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及科道、侍衛等職,均需懸掛朝珠,朝珠***108顆,旁附小珠三串(壹邊壹串,壹邊二串),名位“記念”。戴法男女有別,兩串在左為男,兩串在右為女。另有壹串垂於背,名“背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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