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OK和WC壹樣,VS也逐漸成為國人熟悉的英文縮寫。無論是NBA籃球賽,還是英超聯賽,VS總是首先在電視屏幕上出現在觀眾的視野中。什麽“馬刺”對“湖人”,什麽“阿森納”對“利物浦”,都是洋氣的“對”字。
VS的原型是VS,V首當其沖。按照英語和大部分語言縮寫的習慣,“boss”必須保留,壹個單詞有兩個S,所以不能省略。VERSUS與AGAINST同義,這樣可以對英文單詞“right”有更準確的理解。
從法院到法庭,“對抗”的意思變成了“訴訟”,但在外國人眼裏,意思還是壹樣的。反正法庭如法庭,法庭如法庭。勝負難言,生死未蔔。對抗的雙方(防守)總想為對方而戰,但場上的肢體語言卻變成了唇槍舌劍。“官司”這個詞是中國人偏愛的,所以在某些司法場合,VS是“官司”的意思,“官司”是VS的意思,在海外的中文報刊上,有時會出現“張三VS約翰”的大標題,華陽雜處的中文讀者就會知道張三和約翰在打官司。目前國內壹些時尚報紙把VS當成“相遇”“同”的意思,有點牽強,有時甚至有點跑調,比如“成龍VS梅麗爾”。我看片名的時候以為是成龍“挑戰”梅麗爾,其實他們只是在壹起演戲。編者可能不是特別清楚VS的來龍去脈,然後“含糊其辭地使用”。但如果成龍先生認真起來,想VS——妳,那就吃不了兜著走了。
被冤獄的美籍華人科學家李文和,多年前寫了壹本書,中文書名為《我和我的國家對簿公堂》,2002年6月5438+10月65438+5月5日首次出版。強大的“打官司”四個字,英文原版壹目了然。就是VS的原型VS,多簡單啊!這本書的原標題是《我的祖國》。不要低估這壹點。其語言分量不弱於“打官司”。在“vs——打官司”的語言學意義背後,還隱含著“對抗”、“對抗”甚至“鬥爭”的含義,反映了李文和這個老弱病殘面臨的不公和種族歧視。“李文和”的結果:李文和在被監禁了278個日夜後被無罪釋放!美國聯邦法官帕克以深沈而權威的口吻承認,自己被美國政府誤導了。走出監獄大門的李文和平靜而堅定地說:“美國總統應該向我道歉。”他的白發在午後的陽光下閃著銀色的光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