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戰大部分艦載機因為活塞發動機和螺旋槳的布局,采用了後三點式起落架。這種起落架結構簡單,重量輕。但只要發動機功率足夠大,飛機起飛距離足夠短,前三個螺旋槳的飛機還是可以在航母上起飛的。B-25轟炸機不是在航母上起飛的嗎?
第三,去年美國空軍訂購了100架二戰時期的改進型P-51野馬戰鬥機。除了造價低(每架600萬美元),長期空置,裝載大型炸彈,速度快,低空作戰性能優異(二戰時可作為反坦克使用),雖然無法與現代戰鬥機爭奪制空權。受飛行甲板限制,兩棲攻擊艦通常搭載直升機。
第四,螺旋槳飛機低速性能好,不用高速也能起飛,但螺旋槳和彈射之間似乎沒有必然聯系,取決於飛機的起降性能。要看彈射器是不是只在噴氣式飛機上使用,這要看飛機設計的時候有沒有考慮彈射載荷。
第五,二戰期間使用木質飛行甲板主要考慮重量和成本的問題。當時的航母排水量普遍不是很大(與美國現在的超級航母相比)。想想吧。給本來就不重的航母加壹層鋼制飛行甲板不是“頭重腳輕”嗎(這個問題後來圓滿解決了)?而且對於當時的日本來說,鋼鐵等戰略資源捉襟見肘,建造裝甲甲板花費巨大。但是,日本確實建造了真正的裝甲航母“大豐”號。鑒於43年前日本航母大多死在美國俯沖轟炸機手裏,“大豐”采用了76mm的裝甲飛行甲板,足以抵禦美國1000磅炸彈的攻擊!它是小澤健三郎的旗艦,被美軍潛艇擊沈,只有壹條魚(封閉式機庫和揮發性燃料),包括大和級戰列艦信保號的第三艘改裝航母,也采用了裝甲甲板(信保號的飛行甲板鋪設了75毫米厚的甲板裝甲,覆蓋了200毫米厚的鋼筋混凝土層),首航不到20小時就被潛艇擊沈。至於美軍,以其優異的性能和強大的防空火力,足以保證航母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