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盜心取。有偷的心。妳這個是名正言順買,不屬於盜心。
2,僧物。既然是盜版,肯定不是僧人本身自己的東西,所以不屬於僧物。
就像我們買,請,結緣,佛像,佛經,經文,咒文,墨寶,不論印刷品,還是某某雕刻品,仿制品,都不屬於盜。
二:至於販賣
既然是大師的墨寶,壹般都是寫出來,跟眾生結善緣的,壹般不存在“版權問題”,最贊成慧律法師講的“版權歸佛,歡迎助印”。就像大安法師的墨寶,隨便翻印,跟大家結緣嘛,根本不存在盜版這個說法。因為佛教是度化人的,經典,咒文,佛像,見者解脫。
如果看佛經,後面壹般都會有“歡迎助印”等字樣,就是說,歡迎大家翻印,給大家結緣用。很多結緣的佛像,也是這樣,歡迎助印。
三,盜版
很明顯咱們佛教不存在這個說法。如果按世間講,按照壹般收藏品來講
1,賣家知道是盜版,沒有告知買家,那麽,位反了“告知義務”,屬於詐騙,可以按照交易金額定罪。
2,賣家沒有得到字畫主人的同意,私自盜版,就是我們常講的“侵權”了,任何用於商業行為的盜版,是要追究其法律責任的。顯然這裏,賣家是用於商業行為。
3,賣家知道是盜版,也明確高速買家了,那麽交易不屬於詐騙。合法的,雙方都不存在違法。(當然,過細的,什麽購買盜版就是不保護知識產權之類的,咱們壹般人就不要考慮,討論了)。
TPS:出佛身血:目前有觀點說:販賣佛像,菩薩像,經書,屬於當代的出佛身血。這個觀點,有點呢個。假設:
1,有人發菩薩心腸,免費給大家結緣佛像,菩薩像,經書,大德字畫,當然好,大功德壹件,但是,需要這個人有相當大的 財力,物力,人力。 壹套龍藏,4-5千,運費就好幾百。壹般人家很難發這個心的。
2,販賣者:人家需要養家糊口,衣食住行,都離不開貨幣,我們壹味的要求人家免費結緣,那麽,試問:妳做了壹天工作,不給妳相應的報酬,妳高興不?畢竟人家販賣者是為妳服務。將心比心嘛。
3,如果沒有販賣者:任何關於佛教的,佛像經文,等,流通起來就會受到很大的限制。就像古代,印刷術不發達時,經文全靠手抄,妳想看經書,不好意思,能找到經文來源再說。某種意義來講,販賣者也是在幫助佛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