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路邊時常能看到壹些僵屍車,長時間占用公***道路、停車場、小區等地,無人維護,擋道還影響美觀。
這些車或因瀕臨報廢、年檢不通過等原因被車主“拋棄”。其實,對於不開的車子擱著不管、隨便賣掉、停在路邊等,都是錯誤示範。今天,就來教妳機動車報廢的正確姿勢。
* 什麽情況下車輛會面臨報廢?
實際上,車輛報廢跟車齡並不是完全正相關。有些情況,報廢與不報廢,只在壹瞬間。即使車子只開了幾年,也有可能面臨報廢。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已註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強制報廢:
(壹)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大家尤其註意的是第四點,這裏的“3個周期”並不是指3年,而是指3個年檢周期,對於半年壹檢的車輛,3個周期就是壹年半。連續3個周期都沒有參加年檢,車子就會被默認為“報廢車輛”。
* 車輛報廢不註銷有什麽後果?
機動車在該報廢的時候如果不及時註銷報廢,將會造成以下後果:
· 車輛狀態改成“強制註銷”,並公告該車停止使用。“強制註銷”狀態並不代表車輛已經註銷,只是表示車輛達到了報廢標準,應當註銷;
·?如果別人繼續駕駛、或者車輛出了交通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車牌照被人冒用,還是要追究原登記車主責任;
·?拿不到以舊換新的車補;
·?以前的牌照不能繼續用;
·?以後新車不能上報廢車的戶名;
·?有多次交通違法未處理、逾期未報廢、逾期未檢驗的重點車輛車主,交警部門將鎖定重點車輛車主及駕駛人檔案信息;
·?對於被查扣後,經公告三個月未處理的機動車輛將作強制報廢,或達到強制報廢的車輛,將失去車輛指標!
* 駕駛報廢汽車有什麽後果?
如果駕駛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再上路,將有較大事故安全隱患,因此交警部門對駕駛、出售報廢車輛的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1、車輛:收繳+強制報廢
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警將收繳該車輛,並強制報廢。
2、駕駛人: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的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出售方: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金
有上述行為的,除了沒收違法所得,還將被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
結語:很多車主不願意把車子送去報廢,便想著當廢品賣掉,或自行拆解,這也是不合法的。報廢車的非法售賣,會導致不合格的拆車零配件以及拼裝車流入市場,構成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而車子沒報廢註銷,指標就不能更新。在限購的城市,車子不銷戶,就沒辦法買新車。
還有人問,假如私家車到壹定年限後,我不上路了,而是收藏在家,可不可以?這是可以的,不過車輛年檢標誌還是要按時申領,否則連續三年不申領,也會被視為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