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財務部,職能: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組織本部門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和執行,參與環境保護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行政經費和公用經費的預決算和會計核算;負責管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及相關社會保險。
3.環境管理科,職能:制定本區域環境保護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環境保護功能區劃;制定汙染物控制的階段性目標和防治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其他規劃和計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協調和參與監管本地區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損害恢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本地區農村生態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作;參與推進循環經濟、環保產業發展、清潔生產推廣等相關工作;指導街道(區域)鄉鎮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工作;參與本地區重大環境保護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環境形勢的綜合分析,提出對策和建議;負責起草環境保護綜合性書面材料;負責局內計算機和網絡的維護和管理;承擔區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汙染減排科,職能:負責排汙許可證、汙染設施閑置或拆除的行政許可;負責組織和監督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年度削減計劃的實施;負責監督和指導減排項目的建設和運行;負責組織實施全區環境綜合整治量化考核;負責環境統計和汙染源調查。
動詞 (verb的縮寫)法律部,職能:負責起草本地區環境保護法律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依法行政的全面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監督、指導和協調;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的法律培訓;承擔整體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相關備案工作;承辦行政復議、行政賠償、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等相關工作;負責組織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聽證。
不及物動詞環境影響評價科,職能: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建設項目主體工程與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負責經辦機構系統驗收的全過程及相關協調工作。
7.輻射安全管理科,職能:負責本區域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本轄區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的有效日常監督管理,對違反《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編制轄區內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會同公安、衛生等部門做好轄區內輻射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依法負責本轄區醫療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執法檢查;組織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的申報和登記。
八、環境保護監測站,職能:負責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汙染源監督性監測,編制環境質量報告。
九、環境保護監察支隊,職能:負責組織協調環境汙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負責本轄區水、大氣、固體廢物、噪聲、惡臭等環境汙染防治的日常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水源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參與本轄區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組織環境保護執法檢查;負責建設項目與環境保護設施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產的限期治理、排汙申報登記、排汙收費和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汙染源在線監管監控;依法負責本轄區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執法檢查。
十、機動車排放管理站,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機動車汙染控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市政府治理大氣汙染的有關措施;負責制定本轄區機動車排放監督檢查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轄區機動車尾氣排放、外地進京車輛和群眾舉報排放超標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利用遙感技術檢測機動車尾氣排放;負責收集和分析機動車排放的相關信息和數據。
XI。環境影響評價中心,職能:負責建設項目申報前期的現場調查;負責分析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可行性;負責組織專家對重點敏感項目進行論證和咨詢;負責起草本地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竣工驗收報告等技術文件的技術評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