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買金條都是按照黃金實時價格進行購買,之後黃金價格上漲,用戶也可以將金條按照實時價格賣給銀行賺取差價。
銀行購買金條的具體流程:
1、投資者可以去正規銀行網點購買,咨詢客戶經理或通過櫃臺展示的黃金產品選擇要購買的種類。
2、投資者填寫購買憑證,銀行查詢黃金價格並提交給系統進行購買。
3、投資者在銀行結算,銀行登記黃金產品信息。
4、結算完成後,銀行將向投資者交付黃金產品、發票及相關證明。
銀行的金條和金店的金條有所不同,它們屬於兩種不同的金條類型。銀行發行的金條壹般是壹種原料黃金,稱為“投資金條”,就是未經特殊加工的貴金屬。它有更好的直接變現的能力,購買的目的是為了直接投資。
然而,大多數金店的金條都是經過特殊工藝加工的,目的是為了收藏價值,屬於經過特殊工藝加工的狗的貴重金屬。因為它的做工比銀行的普通金條精細得多,所以成本很高。
此外,金店的金條價格高於銀行,原因如下:
1、兩種金條獲取利潤的方式不同,金店的主要利潤來源是銷售利潤差,加上實體經營成本高,所以賣家比較貴。銀行賺取的是金條投資的溢價,而銀行不像實體金店那麽貴,所以相對便宜。
2、兩者的購買渠道是不同的。重要的是,金條是大宗商品的優質投資產品,受到多個監管機構的監管。但是,銀行屬於特殊的國有資產關系,顯然比金店有更多的進貨渠道,因此進貨成本具有明顯的優勢。
中國銀行買的金條可以回購,個人出售金銀,必須賣給中國人民銀行或指定的其他機構,不能私相買賣。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第六條 國家保護個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銀。
第七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壹切單位和個人不得計價使用金銀,禁止私相買賣和借貸抵押金銀。
第十二條 個人出售金銀,必須賣給中國人民銀行。
《中華人民***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第四條國家管理金銀的主管機關為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管理國家金銀儲備;負責金銀的收購與配售;會同國家物價主管機關制定和管理金銀收購與配售價格;會同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批經營(包括加工、銷售)金銀制品、含金銀化工產品以及從含金銀的廢渣、廢液、廢料中回收金銀的單位(以下統稱經營單位),管理和檢查金銀市場;監督本條例的實施。
第五條 境內機構所持的金銀,除經中國人民銀行許可留用的原材料、設備、器皿、紀念品外,必須全部交售給中國人民銀行,不得自行處理、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