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啤酒從1954開始出口,到1987暢銷20多個國家和地區。1987年出口量達58295噸,占全年總產量的近60%,創匯2520萬美元(註:創匯額從1987年4月1開始計算),是國內同行業出口量最大的企業。
青島啤酒廠生產的青島牌啤酒,采用優質大麥、改良啤酒花和嶗山泉水精心配制而成。它以泡沫潔白細膩、酒液清澈透明、口感醇厚爽口而聞名海內外。1963、1979青島牌啤酒兩次被評為國家名酒;1980和1985兩次獲得國家金牌;1981年,1985獲得美國國際啤酒評比大會壹等獎,1987獲得美國密西西比國際啤酒評比大會三等獎。
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青島啤酒認真貫徹執行國有工業企業三大法規和企業法,進壹步明確了廠長的中心地位。該廠在實行廠長負責制和廠長任期目標責任制的基礎上,從65438年到0987年與市政府簽訂了兩年的經營承包合同,增強了企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調動了職工的積極性,超額完成了承包基數。1987實現利稅4650萬元,實際上繳利潤1217000元,超過基數257萬元;創匯2520萬美元,比計劃增長40%。
狠抓企業管理提高企業素質。進入“七五”以來,該廠提出了“先達到省壹級,再達到二級(國家級),再創造壹級(國家級)”的總體目標,並在實施中調整和理順了各職能部門的關系,明確了各自的職權範圍,完善了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了三級計量管理網絡。經過試設和按標準整改,該廠產品質量、材料消耗和經濟效益均達到上級部門評定的省級先進企業標準。1987年,該廠榮獲市級質量管理獎和省級先進企業稱號,並被批準為國家壹級計量單位,實現了企業升級總體規劃的第壹步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