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非法集資的種類有哪些呢?
近年來,非法集資手法花樣翻新,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了六類非法集資典型手法。妳可要警惕哦! 第壹種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借國家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政策,謊稱自己已經獲得或者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虛構民營銀行,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種是非融資性擔保企業以開展擔保業務為名,非法集資。兩個方面:壹是發售虛假的理財產品;二是虛構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擔保名義,非法吸收資金。 第三種是假網站誘騙群眾匯款。打著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旗號,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並在網上發布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高新技術等信息,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預期回報,誘騙群眾向指定的個人賬戶匯入資金,然後關閉網站,攜款逃匿。 第四種是以“養老”的旗號騙人。這有兩種突出的形式:壹是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二是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遊、發放小禮品方式,引誘老年人群投入資金。 第五種是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非法集資。以毫無價值或價格低廉的紀念幣、紀念鈔、郵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時間後高價回購,引誘群眾購買,然後攜款潛逃。 第六種是假借P2P名義,非法集資。即套用互聯網金融創新概念,設立所謂P2P網絡借貸平臺,以高利為誘餌,采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發布虛假招標信息等手段,吸收公眾資金,之後突然關閉網站或攜款潛逃。二、非法集資是什麽?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壹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 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並於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綜上所述,這些就是我對非法集資的種類有什麽等問題的壹些解釋。我國公民還是應該多多了解我國的法律,作為中國公民,了解自己國家的法律是我們應該盡的義務。避免因為不了解法律而壹不小心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