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婉語
還債是很自然的事情。可以互相發送各種提醒。比如在親戚面前,妳可以說“別人借了壹萬塊錢,六年了還沒還。妳怎麽看待這樣的人?我不知道該怎麽辦,請給我想個辦法。”通過側面提醒讓親戚知道借錢是需要還的。
或者直接對親戚說:妳有困難,我幫過妳。我知道欠錢的不是妳。如果妳有任何困難,就讓我知道,看看我是否能幫助妳。妳是我的親人,我會和妳壹起想辦法。
或者找壹個跟借錢的親戚熟悉的中間人。妳可以在這個中間人面前抱怨自己的苦難,還可以好心借錢給別人。結果最後妳不還錢。真的很悲哀。壹般情況下,中間人會對妳心生怨恨,更有甚者會為妳出頭。通過中間人的方法,讓不還錢的親戚覺得不好意思,從而把錢還給妳。
(2)反常規
找機會互相借錢。比如妳想買車買房,妳手裏的錢不夠。看妳親戚有沒有閑錢。妳借了錢之後,就不擔心還了。當妳的親戚坐不住找妳要錢的時候,妳可以說妳的親戚之前借了自己的錢,可以互相抵消。我相信親人會覺得有點尷尬,但至少妳不會覺得丟臉,也不會傷害親人之間的善意。
或者用等效的項目替換它。舉個例子,如果妳的親戚是個收藏家,妳可以借壹個和他之前借的相當的藏品,說要看看他的藏品,等會還給妳的朋友。聰明的人會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很快,他就會把錢還給妳,因為對於喜歡收藏的人來說,這些藏品就是他們的生命,所以他們會把錢還給妳,給自己喜歡的藏品。
(3)維權方式
如果數額比較大,妳生活困難,只能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親戚借錢的時候,不要打臉裝胖,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或者傷感情。
如果借款金額較大,期限已過,急需用錢,且多次催促親屬拒不歸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寫起訴書;
2.帶著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認受理後將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第二,欠錢不需要取證。
規定了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等八類證據。債務糾紛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
1,標識;
2、債務存在的證明(合同、收據、借據、欠條、協議、信函、電報等。);
3.債務人償還欠款和利息的證據;
4.計算方法、起止時間和計息依據;
5.擔保或抵押的證明材料和債務轉移的證明材料;
6.訴前請求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應當提供可以保全的財產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開戶行和賬戶;
7.能夠證明全部或者部分案件事實的證明材料。
總結壹下,不管是欠朋友還是親戚的錢,只要在規定時間內不還錢,都可以用法律來解決。處理的時候壹定要按照規定的流程,現有的證據壹定要收集。如果不能證明案件事實,壹般不會立案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