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告身帖》,《顏氏家廟碑》和《顏勤禮碑》都是其晚年代表作。
《自告身帖》傳本,自署書於建中元年(780年)八月二十八日。楷書,紙本,告文壹篇, 凡33行,計255字。日本中村不折氏書道博物館曾藏墨跡本。
此帖又稱《自書太子少師告》,傳為顏真卿所書的墨跡,後面有蔡襄、米友仁、 董其昌跋。蔡跋:“魯公末年告身,忠賢不得而見也。莆陽蔡襄齋戒以觀,至和二 年十月廿三日。”米跋:“右顏真卿自書告。紹興九年四月七日,臣米友仁恭覽、 審定。”是帖曾收入宋內府,後又曾為韓 胄、賈似道,明韓逢禧,清梁清標、安 歧以及清內府收藏,後賜與恭親王奕 。鈐有“紹興”、“內殿秘書之印”、“安 歧之印”、“乾隆禦覽”、“恭親王章”等鑒藏印。帖前有乾隆“唐顏真卿之告” 六字。後面繼蔡、米之跋,又有董其昌跋:“官告世多傳本,然唐時如顏平原書者 絕少。平原如此卷之奇古豪蕩者又絕少。米元暉、蔡君謨既已賞鑒矣,余何容贊壹 言。董其昌。”此帖《雲煙過眼錄》、《清河書畫舫》等均曾著錄,南宋留元剛刻 《忠義堂帖》拓本為所見早期刻本,後世叢帖、匯刻亦多收入。由於《告身》流傳 有錄,又經歷代叢帖刻入及部分書畫典籍著錄,所以歷來被人視為顏真卿真跡。但 今人曹寶麟、朱關田經過考證,各自認為此帖並非真跡。啟功認為“自書己告,實 事理之難通者”(《啟功論書絕句百首》之四十九首自註)。?
《顏家廟碑》是公元780年(唐建中元年)7月立,碑存西安碑林。 碑四面環刻,碑陽24行,行47字。碑陰同兩側各6行,行52字 。額篆書“顏氏家廟之碑”六字,為李陽冰書。是顏真卿為其父顏惟貞所立,記載家族世系情況。《顏家廟碑》是顏真卿七十二歲時作,筆力雄健、結體莊密。隋代與初唐的楷書,多以運指為長、結字左緊右舒,呈欹側之勢。顏書則加強了腕力的作用,巧妙運用藏鋒和中鋒,形成力透紙背的效果。又橫輕豎重,似有立體感覺。顏真卿正書,橫畫端平,左右豎筆略呈向內的弧形,這不僅造成莊重感,而且使整個結構圓緊渾厚,富有強大的內在力量。這壹切都是突破舊格局的創新。《顏家廟碑》是“顏體”的典型之作,也是顏真卿傳世碑刻中最後的巨作。該碑宋代拓本第三行“祠堂之頌”的“祠”字中,“司”勾筆完好,明拓已剜粗。
此碑全稱《唐故秘書省著作郎夔州都督府長史上護軍顏君神道碑》。顏勤禮乃顏真卿曾祖父,顏真卿撰並刊立此碑時,年7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