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說飲酒,魯迅是很喜歡喝酒的,因為在結交朋友的時候,喝點小酒更能促進感情,在魯迅的結交朋友的壹生中,他免不了隨身帶著酒,像他寫的小說,阿Q和,都成天手拿小酒,用酒也寫出了他們的魄力,所以酒是離不開他的東西。
第二就說他的下館子,他下館子是很頻繁的,為什麽呢?第壹,可能是因為他不會做飯,第二,可能是他做飯很難吃,他不會去點什麽大魚大肉,而是只會點那些他比較喜歡而且又廉價的東西,而下館子也少不了酒,而且他偶爾會去西餐廳那裏邊去吃飯,他覺得在那邊安靜又舒適,偶爾也感覺口味挺好的。
第三就是他對物質也不是很追求,就比如文中有壹段話是這樣寫的:在上海生活,穿時髦衣服的比土氣的便宜,如果壹身舊衣服,公***電車的車掌會不照妳的話停車,公園看守會格外認真的檢查入門券,大宅子或大客寓的門丁會不許妳走正門,所以,有些人寧可居鬥室,餵臭蟲,壹套洋服褲子卻每晚必須壓在枕頭下,使兩面褲腿上的折痕天天有棱角。這說明他不追求於外在,而是有內在的美德。
第四就是他的收藏,他的收藏他不喜歡收藏什麽很名貴的話畫,因為那些東西都是要有很貴的價錢來買的,他大部分收藏的都是什麽古錢幣很通俗易懂的,很多東西都是他的朋友那裏求來的,比如他有個朋友的書法藝術很牛逼,所以他好多次都是求那個朋友幫幫他做幾幅畫。魯迅很喜歡收藏壹些古玩很古老的東西有壹次他的地上看到了壹顆雖然上面蒙著灰土但亮晶晶的石頭,就要撿起來放進了自己的收藏櫃,所以從這可以看出來魯迅的收藏不是像有些書生,讀了很多聖賢書,有的聖賢的畫,做就足夠了,而魯迅卻是不收集那些實物上東西而是把富有創造性的東西收藏起來。
而魯迅在晚年才當了父親,他當父親很愛的唯壹的兒子,他精心陪伴他,還用很多時間都陪他玩因為他晚年才得子,所以很愛惜這個海英。從小的時候壹直陪伴著他長大。
第四魯迅對他的學生在課上很嚴肅。魯迅會很多學問,比如說生物學,物理學,化學,他重視實驗但是有壹次因為學生調皮在化學實驗中炸上他的壹只手,鮮血淋漓。他也很喜歡演講在北師大演講到五次,他們還專門出了壹本書關於演講的,大學生特別喜歡他的演講,人山人海所以把會堂,從教室搬到操場,而且那些學生還應為防止在魯迅演講裏面搗亂,戒備森嚴,魯迅也勇敢地給大家上的生理課,他講課的內容從不加廢話,直入主題。他有壹次看到壹些同學當面挑釁他,要下課魯迅就直接說的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