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界衛生組織
世界衛生組織(世衛組織)是聯合國下屬的專門機構,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間衛生組織。
世界衛生組織的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獲得盡可能高的健康水平。世界衛生組織的主要職能包括:促進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提供和改善公共衛生、疾病治療和相關事務的教學和培訓;促進生物制品國際標準的確定。
2.世界貿易組織
世界貿易組織(WTO)是獨立於聯合國的永久性國際組織。世界貿易組織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總理事會現任主席是戴維·沃克大使。
世界貿易組織的職能是調解爭端,加入世貿組織不是多邊貿易協定。它是貿易體系的組織基礎和法律基礎,是許多貿易協定的管理者,是所有成員貿易立法的監督者,是解決爭端和進行貿易談判的地方。
該機構是當代最重要的國際經濟組織之壹,成員間的貿易額占全球絕大多數,因此被稱為“經濟聯合國”。
3.世界海關組織
世界海關組織(WCO)的前身是成立於1952的海關合作理事會(CCC),這是該組織的正式名稱。
1994年,為了更清楚地展示該組織的世界地位,海關合作理事會年會通過了關於為本組織命名壹個工作名稱的提案。
因此,該組織獲得了壹個工作名稱,即“世界海關組織(WCO)”,從而使其與“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相對應。
WCO是世界上唯壹專門處理海關事務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其任務是提高其成員海關工作的效率和效益,並促進其在海關執法領域的合作。
4.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簡稱“WIPO”。聯合國保護知識產權的專門機構。根據《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成立。
該公約於1967年7月在斯德哥爾摩簽署,並於1970年4月26日生效。中國於6月3日加入該組織,1980。該組織的總部設在日內瓦。
5.國際紅十字會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由瑞士人亨利·杜楠特提議於2月9日創建,1863。
當時叫“國際救傷委員會”,後來改名為1880。它是世界上最早的紅十字組織,也是瑞士的民間組織。它完全由瑞士公民組成,受瑞士法律保護和約束,總部設在日內瓦。
其最高權力機構是年度全體會議,執行委員會在會議閉幕期間領導日常事務。委員會的目的是在戰爭中行善。
根據《日內瓦公約》的規定,該委員會可以作為中立團體保護和救濟戰爭受害者,接受違反人道主義公約的指控,致力於改進和傳播人道主義公約,並與相關團體合作培訓醫務人員和開發醫療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