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印章需要註意:
(1)個人印章的布文規則
姓(朱文--陽文)、名(白文--陰文)、姓名(朱文--陽文)辨陰陽,上古璽書封以紫泥,余皆折簡封蠟,用白文印印於蠟上,其文突起曰為“陽”,後代制有印色印之,其文虛白曰“陰”。
(2)不可用閑雜字樣
上古用印以昭信也,當用名印為正,姓名之下,止可加“印”字,及“印信”、“印章”、“之印”、“私印”等字,“氏”字與閑雜字樣俱不可用,用之則不合古體,亦且不敬耳
(3)印文要用篆書
篆之文有六:摹寫物之形曰象形,如日、月是也;形不可象,則指其事,上、下是也;事不可該,則會意,信、義是也;意不可盡,則諧諸聲,江、河是也;聲不可窮,則因形體而轉註焉,考、老是也;因音義而假借焉,令、長是也。書之六義如此,天地萬物,無不備耳)
(4)放在幹凈、陽氣充足的地吉位,不可和汙穢之物同放
印章是取信於人的重要證明。分為書畫家本人所用印章和收藏家所鈐收藏印章兩種。書畫家本人在作品上鈐印,是隨著名款的被普遍使用而漸漸普及起來的。書畫家在完成作品後,除了簽名外還要加鈐印章,以示是自己所作的證明。
擴展資料:
鈐印的規矩
1、書畫上落款蓋印,印不可比字大。大幅蓋大印,小幅蓋小印,理所當然。
2、國畫直幅落款字下蓋印,直下底角,不可再蓋壓角閑章。如右上落款,左下角可蓋閑章,左上落款,右下角可蓋閑章。如上款字印接近下角,閑章就不須蓋了。
3、國畫橫幅落款,左右兩頭角邊,不可蓋閑章。右上落款,左下角可蓋方形閑章,左上落款,右下角可蓋方形閑章。此處如不須要蓋閑章,而勉強蓋上,反而弄巧成拙。
4、長方形、圓形、長圓形閑章,不可蓋在下角方形壓角閑章處之地位。
5、方形閑章不可蓋在書畫上端空白處,喧賓奪主。
6、國畫直幅落款,字行末行末字,與他行末字長短,不可整齊,蓋印亦如此。
7、蓋二印,壹方形、壹圓形,不可匹配。同形印可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