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這種真實歷史中的“英雄”場景有多靠譜呢?首先,這種場景如果放在明朝中葉(16世紀)以前的中國古代世界,可以說是嚴重不靠譜的。不是“英雄”沒錢,而是在明朝中葉之前,“用銀為錢”是嚴重違法的。就算大俠“敢放”,店家也未必敢收。
有多違法?中國使用白銀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600年左右。甘肅玉門火燒溝墓地出土的銀鼻環,是公認的中國最早的銀制品。戰國時期的墓葬也告訴我們,當時的白銀已經被中國人用於“兵器”、“首飾”等各個領域。但“當錢用”的歷史顯然要短得多——白銀僅在明朝弘治元年用於征稅。從嘉靖四年開始,大量白銀在市場上流通。隆慶元年,明朝正式宣布“凡買賣價值超過壹銀元的貨物,既用銀子,也用錢”。白銀被認為是“上等品”,成為法定貨幣。
在此之前,“以銀為錢”會有多大的麻煩?就看所謂的富貴唐朝。事實上,即使在唐朝鼎盛時期,大唐也經常為“貴金屬原料缺乏”而苦惱。白銀就更不用說了,鑄錢用的銅每年都很稀缺。到了唐代,商人被限制帶銅錢出境,甚至禁止民眾買賣銅材。銅那麽貴,用銀當然更奢侈:唐代用銀制成“銀鼎”,然後用來制作各種金銀器皿或作為禮品。直接當錢用?幾乎沒有。在唐朝,大量的錢用綢緞支付。
傳說中「商品經濟發達」的宋朝呢?白銀“當錢用”的時候,就多了。比如宋代的“禪院聯盟”繳納“錢買平安”,就是每年繳納“白銀10萬兩”(後來增加到20萬兩)來“買平安”。用的“臣構”換來“殺費”,《邵儀》中也規定南宋每年要向“金叔”進貢25萬兩白銀。此外,南宋政府在采購糧食、茶葉等物資時,往往支付“十萬兩白銀”,在發放薪水時,往往支付“軍銀”。“銀當錢用”的時候好像很多。
但實際上,除了“買平安”、“孝敬金叔叔”之外,宋代的日常用銀,即使是官方行為,也往往是先兌換成銅錢再付款——白銀在當時還遠非“法定貨幣”。
所以,即使是傳說中英雄輩出的宋朝時期,英雄們在花錢的時候也是不使用白銀行走江湖的。比如宋初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英雄,後來“發明了紙幣”的張勇,早年闖蕩江湖時,經常接受“粉絲禮物”。比如仰慕他的湯陰縣令,就給他“壹萬塊錢”。他在江湖上殺遍大江南北,住過不少酒館客棧,但結賬時也用銅錢。那種“扔下壹塊銀子就走”的英雄主義的事,真的沒幹過!
為什麽會這樣?根部的銀還是太少了。中國本身並不是白銀生產國。銅礦少,當然銀礦更少。唐朝時期,中國白銀年產量只有15200兩。手工業在宋代有很大發展,但在白銀收入最多的北宋時期,白銀最高產量每年只有88.2萬元,正常年份只有20萬到30萬元。就這點銀兩,每年還得挖出幾十萬兩來買平安,孝敬金大爺。宋代的這種“積貧積弱”,可見其有多嚴重。
於是,當北宋恥於靖康之時,金兵獅子大開口,要求北宋“賞”1200萬兩白銀。號稱“盛世繁華”的汴京城已經天翻地覆。從皇宮到尋常百姓家,家家都清理了自己的銀子,最後只收了壹百萬兩銀子,只是李自成五百多年後在北京“報銷”收入的七十分之壹。到了南宋,產銀之地被“割”出來,南宋白銀產量銳減。每年25萬兩白銀的“孝敬”也常常與勒緊褲腰帶不壹致。每次送來,往往惹得晉國官員咒罵。
看到這種場景後,我們知道,網上廣為流傳的“宋代白銀收入過億”、“宋代白銀遠超元明清”等“高論”大多是嚴重的胡說八道。這個時代,哪個“英雄”能在餐廳裏“放下壹塊銀子,吃完飯就走”,分明是“來錯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