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資料吧。《春秋公羊傳》隱AD篇下有這樣的總結:“立長位不智,立子貴。”在漢代,何修對此解釋得更詳細:“作為我妻子的兒子,我不尊重任何敵人,所以我有壹顆牙齒;子是指左右妻子和懷孕姐妹的兒子,有高低之分,防止同時出生,所以貴。《禮記》:妻無自立,右無子女,左無子女,且有身孕...這些都是防止戀愛糾紛的理由。"此外,《春秋左傳》對長子繼承制度的解釋略有不同:"君若亡,有弟則立,無子則長。他每年都會選拔人才,他會義無反顧。“對於以蔔筮決定繼承人的理論,史學家常思勉根據具體史實提出支持意見,認為“古之立君者,常以德年年,德皆蔔筮”。
就長子繼承制的基本精神而言,就是在壹夫多妻制的情況下,根據母親的地位來區分王子和私生子,從而確立皇位繼承人的資格,按照先嫡後庶、先長後幼的順序,將皇位繼承人的資格限制和壓縮在壹個人的範圍內, 以確保國家最高權力在壹家壹姓內的和平過渡。
所謂“論資排輩而非以德立業”,對於周之妻所生的兒子來說是如此,意思是長子為繼承人,即使長子智力低下,弟弟才華出眾,繼承地位也是不可替代的;“子貴不長”,即第壹夫人如果沒有孩子,就讓私生子中最貴的壹個。也就是說,它以兒子母親的地位來決定兒子的繼承地位,即“子貴於母”。所以我們可以得出壹個結論,長子的確定是基於出生順序和母親的身份。
因此,我們可以說,在中國古代後宮女性的生存競爭中,“母貴子貴”是壹個不言而喻的真理。但是,除了“母親對孩子是珍貴的”這個原則之外,還有壹個與之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的原則,叫做“孩子是母親揭示出來的”。那就是沒有孩子的妃子很難保住自己的位置,沒有寵母的兒子也無法繼承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