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偶戲是壹種戲劇形式,演員在幕後操縱木制娃娃進行表演。在中國古代,它也被稱為木偶戲。中國木偶戲有著悠久的歷史。三國時期就有能表演雜技的木偶,隋朝時木偶開始表演故事。
布袋戲布袋戲是壹種用木偶表演的地方戲劇,起源於公元17世紀的中國福建泉州或漳州,主要流傳於廣東泉州、漳州、潮州及臺灣省。木偶的頭部用木頭雕刻成空心的頭。除了木偶的頭、手和腳,木偶的軀幹和四肢都是用布做的。表演時,將手套放入木偶的服裝中,進行木偶表演。
許多專家學者對民間藝人的通俗說法進行了總結和研究。大家都認為是來自木偶的造型,舞臺的造型,裝木偶的工具,演戲時裝木偶的袋子。在福建泉州、漳州和臺灣省,手執布袋戲(手提袋)被稱為手執布袋戲、木偶戲、小籠子,布袋戲是最廣為人知的名稱。
它起源於清朝中期。又稱“指偶”、“手偶”、“手偶”。在閩南,稱為“掌中功”。就是把木偶放在藝人手上表演。體積小(布袋約七寸長),操縱靈活,比真人動作快得多,比真人勇敢。他們大多表演民間故事和神話傳說,加上活潑的動作,所以最受孩子們的歡迎。因此,木偶也是孩子們的好玩具。過去的扁擔戲,北京的“耍乞丐”,福建的“木偶戲”,江西南昌的“床戲”,都屬於這壹類。
命名原因:
(1)木偶戲所用的木偶,除頭、掌、腳為木雕外,身體的軀幹、四肢均為布制,形狀為方形,很像壹個方形的布袋。
(2)在早期的演出中,相對簡單的舞臺形狀像壹個大布袋。
(3)演出結束後,可將所有布偶裝入壹個大布袋,便於攜帶。
(4)表演時,為了便於整理和使用,表演者將使用過的布偶隨意地扔進掛在表演臺下用布縫成的袋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