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類:戶口本、房產證、身份證、結婚證、護照、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及獲獎證書等。
貴重物品:珠寶、首飾、手表、字畫、貴重禮品、祖傳物品。
卡片:貴賓卡、會員卡、門卡、加油卡、電卡、醫療卡、優惠卡、保修卡等。
鑰匙公章類:備用車鑰匙、房鑰匙、門鑰匙、公章、名章、執照等。
重要文件:各種合同、購房合同、購車合同、貸款合同、保險單、貴重商品票據、保修憑證等。
特殊物品:圖紙、手稿、收藏品等。
私人物品:如日記、重疾病例、體檢報告等。
丟失的東西如下:
丟了東西可以報警,警察會根據相關證據幫妳找回來。因為有拾荒者的聯系方式,警方可以幫忙聯系,調取丟失物品附近的監控。壹般來說,搜索有兩個方向:
1,查損失來源,圍繞損失發生時的客觀環境條件進行調查,如監控、采訪證人等;
2.檢查銷售渠道。有些東西丟失後,可以通過對銷售渠道的調查,找到物品的下落。
警察局的職責如下:
1,收集、掌握、上報影響社會穩定和治安大局穩定的情報信息;
2、管理區域的實際人口;
3、依法管理特殊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等危險物品的區域;
4、配合有關部門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
警察抓人辦案流程如下:
1,立案,公安機關受理舉報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2、立案偵查,已經批準的,立案單位應確定警力,及時立案偵查。在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為了查清案情、收集證據、抓獲犯罪嫌疑人,可以依職權使用各種偵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相關強制措施;
3、破案,經偵查,符合下列條件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偵查部門可以宣布立案,並制作提請逮捕報告移送本局預審大隊審查起訴,追究犯罪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四條
派出所的建設應遵守國家經濟建設和派出所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從我國國情出發,既要充分體現派出所適應實際工作需要的功能特點,又要考慮社會發展對派出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