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們總是對此壹笑了之,但當《盜墓筆記》位列暢銷書榜單、鑒寶類節目圈粉無數、?國寶幫?們制造出壹起又壹起令人大跌眼鏡的事件時,作為考古人,我們應當意識到,傳播正確的考古學常識已刻不容緩。
不私文物是考古學家的基本操守
有人會想當然地認為考古學家都會收藏文物、鑒定文物。而每當我說家中連文物的復制件都不放時,往往聽到的是壹片質疑聲:?怎麽可能??肯定藏在別處!?真不實 在,又不要妳的,只是好奇想看看嘛! 對此,我想從殷墟早期考古發掘說起。
殷墟是中國考古學的搖籃。在私挖濫采 30年後,1928年10月開啟了第壹次由國內學術 團體主導的殷墟發掘工作。但對於當地的百姓 來說,發掘工作只不過是打著官家的旗號堂而 皇之地挖掘甲骨罷了。1929年,被譽為?中國 考古學之父?的李濟先生加入了發掘團隊,面 對從上至下的各種質疑,李濟決定先從考古團 隊自身做起,立下了中國考古學第壹條規矩: ?壹切出土物全屬國家財產,考古隊同人自己 決不購買、收藏古物。?只有如此,才能?使自 己自別於古董商人和古玩收藏者;可取信於古 物出土地的老百姓;雖說不足以消弭,但可以 有助減緩盜掘古物的風氣?。自此,這條規定 成為每位中國考古學家必須遵守的圭臬。
自大學入學始,考古系的老師們都會不厭 其煩地把這樣的理念告訴給剛剛踏入考古學 大門的同學。參加工作後,各級研究機構的考 古同人也都以身作責,給新人樹立典範。很多 人會問,考古發掘出土那麽多文物,又沒有具 體數目,如何能六根清凈不動邪念?我認為靠 的就是最根本的職業道德。
最近修訂的文物保護法第壹章第五條明 確規定:?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 領海中遺存的壹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第 三章第三十四條規定:?考古發掘的文物,任 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同時文物保護法也充分保護任何人從事合法文物收藏的權 利。但多數考古學家還是遵守李濟等老壹輩 學者立下的規矩,不購買、不收藏文物,?瓜 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更不會侵占發掘出 土的文物。文物、考古屬於小眾行業,從業人 員多相互認識,壹旦出現劣跡,受影響的不僅 是個人,學校、老師、同學、同事、單位都會因 此蒙羞。或許這樣的解釋仍不能消除大家的 疑惑,但很少聽到或見到有考古學家因此而 鋃鐺入獄卻是事實。
考古絕非?合法的盜墓?長期以來,各種媒體在宣傳考古發掘時 存在很大的誤區。制造噱頭,吸引眼球,簡單 量化?諸如此類誤導,很容易讓公眾誤認 為墓葬是考古發掘的全部。有些考古學家在 介紹自己的工作時,也存在簡單迎合媒體的現 象,譬如?上班等於上墳?這樣的網紅語句還 是極易引起誤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