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青樓* * *是商業社會的標誌性產物,所以在元代也不例外。青樓* * *隨處可見。根據凱爾的說法?《波羅遊記》壹書記載:在元朝首都,“凡賣笑話的女子,凡不住城者,皆住附國...有兩萬多,都是裹頭養活自己,居民可想而知。”
元朝首都如此,其他地區也是如此。據元記載,杭州是當時江南最大的城市,當地遊手好閑的人活躍在“妓女之家”的上等酒店裏。“凱爾?波洛還說,這裏有太多的* * *“我不敢說話,不僅在市場附近,而且在整個城市。“衣服華麗,香味逼人,仆人眾多,房屋華麗。這壹代人努力蠱惑人心,言行舉止都很適合。壹旦外國人踏上他們的土地,他們就會著迷。所以回來後,他們說去過大堂城,非常願意回到自己的地方。”
當時嶺北湖南路監管區有壹個“管妓管鉤”的崗位,是“負責調度* * *文件”。以前“使節請* * *睡覺”都是管理掛鉤處理。任命當地人管理妓院* * *,可見當地妓院* * *肯定不少。
元代的青樓,善於打扮,能歌善舞,善於應對,作為招攬顧客的手段。元雜劇中有壹句歌詞,是他們現實生活的寫照:“風流世家,無資本,不經營,只是送舊迎新,靠笑使溫飽穩定”。元代的官員、文人、商人都以妓女為樂。當時的詩歌、散曲、雜劇等各種文學作品中,都有很多關於青樓艷情的篇章,可見這是壹種社會風氣。
有些作品描寫了* *的聰明與美麗,有些作品則謳歌了自己與他人之間的愛情。但實際上,妓女是壹種金錢與肉體的交易。很多人沈迷其中無法自拔,以至於失去了壹切。但是,也有不花自己錢的妓女,就是那些手握重權的朝廷官員。因此,元代妓院的風塵生活與其他時代不同。每當上級官員來視察或處理公務時,地方官員就派這些妓院陪他們喝酒、遊玩、住宿。這些“三陪”妓院* * *成了性賄賂的最佳尤物。
在當時,這些為帝國官場“護航”的妓院被稱為“召官體”。元朝相關史籍說:“今妓為官奴,即官仆。”這在關漢卿的雜劇《杜瑞娘之酬行池》和楊景賢的雜劇《馬丹陽杜陀劉行壽》中有詳細的描述。元末明初學者陶編撰的《輟耕錄》中也有這樣的記載:“龍林州先生赴福建,縣衙設宴,官奴小虞帶輔。”龍仁福,號林州,是壹位很有名望的學者。“縣府”指福建蓮舫司,是壹個省級監察機構。蓮舫部過去招待學者,請妓女陪酒。其他機構的性賄賂程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