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平時正常的微信聊天不涉及相關案件,不違反法律,那麽任何人都無權監聽、監控、跟蹤等。這個手段可以追蹤妳手機的位置(既是關機也沒有用,壹樣能追蹤到),監聽妳的通話,攔截妳的微信。在啟動技術偵查手段之前的壹定時間內(具體多少時間不清楚),妳的通話和微信內容(無論收發)都會被保存到壹個為了提供通信服務公司的計算機上。所以要查出短信和通話內容並不困難。壹般人平常正常使用微信不用擔心,做個良民,不幹壞事,別人就不會監控妳的聊天記錄。公安能查到微信記錄。如果微信內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別是重要的刑事案件偵查線索,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可以對這個手機號碼采取技術偵查手段。這個手段可以追蹤妳手機的位置(既是關機也沒有用,壹樣能追蹤到),監聽妳的通話,攔截妳的微信。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壹條
批準決定應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確定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種類和適用對象。批準決定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以內有效。對於不需要繼續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應當及時解除;對於復雜、疑難案件,期限屆滿仍有必要繼續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經過批準,有效期可以延長,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