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我家的真事吧。70年代末,我爸爸會做大衣櫃,不是拿來賣的,只是會做,會這門手藝。
我親大姨(在油田做老師)讓我爸給她做壹個,我爸爸材料費花了150(那個年代,我爸壹個月工資才80塊錢)給她做了壹個。
她來家裏說沒有錢,材料費沒給,衣櫃拿走了。
因為不在壹個城市,期間來往很少。
到了2007年的樣子吧,她們壹家已經都回青島了,生活條件很好,光房子都買了2套了,她來我們家,給放下400塊錢,說是當時做衣櫃的錢。
我媽當時氣得都說不出話來了。其實她不給,我爸媽也從來沒要過,反倒是這壹給,把人惡心到了。
她們還自詡是文人,幹的事真是讓人嗤之以鼻。
妳如果因為朋友的30塊錢念念不忘,說明妳是懂得感恩的人。既然都已經聯系上了,把話說開,朋友應該也不會真的讓妳還錢,重要的是這份情誼是無價的。
網友壹:
本人生於90年代,以我在90年代做為比較,30元足於壹個人壹個月的生活費,記得在00年的時候家人給我兩塊錢零花錢,在我眼裏那就是壹筆巨款了已經。
因為那時候幾毛錢就可以買挺多好吃的東西,在於小孩子來講,比如,壹塊錢就可以買10個,甚至10個以上的冰糕。
再換回來說,80那個年代,也就是說萬元戶的那個年代,壹個家庭有壹萬塊就是特別富裕的家庭了,可想而知,30元錢它的價值所在!30元也許在那個時候能夠改變妳的人生。
還是那句話,關系不到是不會借錢給妳30塊錢的,誰也有不便的時候,妳今天還能夠記得那件事足於說明妳是壹個善良的人,還說明妳朋友也是壹個特別好的人,人生在世幾時許,且行且珍惜。
不妨在妳們單獨團聚的時候委婉的提壹提這件事。還有就是,在妳朋友眼裏,友情比金錢更重要,妳更要珍惜,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感情。
至於還不還,現在已經不能用金錢來衡量了。因為友情,感情,無價,壹個人壹輩子能有幾個那樣兄弟,請珍惜吧。
如果還錢,我建議意識壹下,還個3萬吧,要不要,這是妳朋友的事。
網友二:
我覺得朋友情誼深,不必還,但必須說明白這件事。
但是要掌握好講這說話的機會,最好以開玩笑的方式,有意無意中聊出,說明妳沒忘了這事。
我也經歷了這樣事,七十年代與我的發小壹起服兵役,那時我抽煙也許秉性大方,七元錢津貼不夠花,常叫家中匯個十元,八元,為這事常在班務會上挨批評。
就這位戰友兼好友,有天突然給我兩元錢叫我拿去花,當時有點小激動。
後來他退伍回農村了,我回到了城市,他結婚時我借了輛汽車給他接新娘,可是新娘就是不出門,壹問原因原來是壹些要求沒達到,也就幾十元錢。
我壹聽就掏出身上僅有七十多元遞給我的好友,才順當把新娘子接回家,這七十多元可是我壹個多月工資。
以後雙方都沒提這兩件事,我們壹直保持著良好的朋友情,戰友情。
壹晃就老了,前段時間忽然想起這事來,覺得好開心,準備有機會開個玩笑,在戰友聚會時抖落出來讓大家笑笑,也可以回憶壹下軍旅的生活。
網友三:
我覺得應該按照購買力或者社會工資來還比較公平,但是首先要給妳點贊,這麽多年了還能想著還錢還是值得表揚的。
我記得85年,我8歲,我家門口有壹個姑娘頂替父親進了鄉鎮企業時,工資就是三十不到(註意是鄉下),還有壹個鎮上的中學體育老師也就壹個月40不到。
但是我母親說72年前後,在南京市區正式工是40左右,但是那種靠苦力拖板車的最高能拿到80。
不過那十幾年整個社會經濟變化不大,妳可以參照這個層次的工資水平的均值還錢。
還有壹種可能就要給的多了,就是購買力,那個時候30多塊錢可以夠壹家子的花用了,現在平均就算是壹個月7500怕是不夠壹家子用的。
總之我覺得壹萬上下足夠了,但是人情不是壹萬能衡量的了。